前海附加全家福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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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前海人寿
- 投保年龄: 0-50
保障利益
前海附加全家福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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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 医院(见 9.13)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无论一种还是多种),我们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之日本附加险合同及“前海全家福两全保险”合同的 现金价值(见 9.14)。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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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特定疾病”(无论一种还是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险合同对每种特定疾病只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险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至多三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标准,我们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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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特定疾病”,我们豁免疾病确诊日后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首个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 9.15)及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