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鑫保18Ⅱ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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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0-55
保障利益
平安安鑫保18Ⅱ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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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障 |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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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返还 |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18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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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价保障 |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18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