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贴心呵护医疗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保障利益
国寿贴心呵护医疗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九十日(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九十日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国际医疗部、外宾病房、干部病房、VIP病房)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九十日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两个保单年度时,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计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所在保单年度。 | |
给付比例 | (一)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分为5000元和10000元两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档作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年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对于参加了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100%;如果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或者结算的,给付比例为60%。 对于未参加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免赔额为150元,给付比例为7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年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