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仁和童鑫闪耀教育年金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招商仁和人寿
- 投保年龄: 0-13
保障利益
招商仁和童鑫闪耀教育年金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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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大学教育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分别在相应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金。 | |
深造教育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2周岁、23周岁、24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分别在相应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深造教育金。 | |
成家立业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家立业金,本合同终止。 | |
关爱保险金 | 若投保人(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您)身故或全残时未满六十周岁,自投保人(您)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我们将按以下方式给付关爱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22周岁、23周岁、24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分别在相应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关爱保险金,且各保单周年日关爱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二)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关爱保险金,且该关爱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本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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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