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保费豁免
¥享有4项保障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身故返钱,保单贷款,重疾保障,特定疾病保障,高残保障
¥享有3项保障阳光人寿财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养老保障,红利返还,每年返钱,可返钱
¥享有5项保障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14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附加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初中教育保险金 | 10万元*给付比例 | (1)被保险人生存至12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初中教育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13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初中教育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1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初中教育保险金。 |
高中教育保险金 | 10万元*给付比例 | (1)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1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
大学教育保险金 | 10万元*给付比例 | (1)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1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2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4)被保险人生存至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万元 |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或全残(见10.4),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当时现金价值,此两项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