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岁岁赢少儿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0-13
保障利益
国寿岁岁赢少儿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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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关爱教育金 |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关爱教育金。 | |
成才教育金 | 自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成才教育金。 | |
特别教育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和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和12%给付特别教育金。 |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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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分红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 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 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