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附加安康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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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德安联
- 投保年龄: 出生满7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中德安联附加安康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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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而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对于其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事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我们按如下规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 门诊: A 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接受门诊治疗,我们以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为基础,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办法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人员身份接受门诊治疗,则我们按照 B型保障的赔付方法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若发生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尚未满十八周岁,我们仅就该次意外事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中超过一百五十元的部分,按照前述约定的赔付方法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B 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接受门诊治疗,我们按照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的 95%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若发生意外 95%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若发生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尚未满十八周岁,我们仅就该次意外事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中超过一百五十元的部分,按照前述约定的赔付方法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2) 住院 : A 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接受住院治疗,我们以其每次住院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为基础,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办法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未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人员身份接受住院治疗,则我们按照 B 型保障的赔付方法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B 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接受住院治疗,我们按照其每次住院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的 95%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95%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3)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金额累计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同一保单年度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