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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保障 突破限制 友邦康惠医疗保险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住院费用补偿金 (合理住院费用-已获得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释义三)或遭受意外事故(释义四)而入住医院治疗,则对每次住院(释义五),本公司将按住院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条第三款所列的各项限额范围内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2、住院费用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住院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住院费用约定项目费用总额-任何已获得的补偿费用(释义六))×给付比例。
    3、住院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的说明:
    (1)“住院费用约定项目费用总额”,指实际发生的住院药品费(释义七)、住院手术费、床位费(释义八)、膳食费(释义九)和其他费用(释义十)之和。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高端病房(包括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国际医疗部病房或VIP病房),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床位费或膳食费的保险责任。
    (2)“给付比例”与给付条件的关系详见下表:
  • Product_7 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合理门诊费-已获得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包含以下三项,且本公司对每次门急诊(释义十三)仅给付其中一项。对于符合给付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的,本公司将按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条第三款所列的各项限额内给付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1)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对其在该次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所进行的门急诊治疗,本公司将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门急诊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释义十四)诊断、处方、救护车费、药品费、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
    (2)门诊手术费补偿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在医院进行门诊手术,则本公司将给付门诊手术费补偿金予被保险人。“手术费”指医生在医院手术室内施行手术所收取的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和手术操作费用的总和。(3)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补偿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在门诊进行放疗、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则本公司将给付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2、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指定门急诊费-任何已获得的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3、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的说明:
    “给付比例”与给付条件的关系详见下表:
    给付条件                                                                          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等获得费用补偿     100%
    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等获得费用补偿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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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0 元/年 (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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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康惠医疗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住院费用补偿金 (合理住院费用-已获得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释义三)或遭受意外事故(释义四)而入住医院治疗,则对每次住院(释义五),本公司将按住院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条第三款所列的各项限额范围内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2、住院费用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住院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住院费用约定项目费用总额-任何已获得的补偿费用(释义六))×给付比例。
3、住院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的说明:
(1)“住院费用约定项目费用总额”,指实际发生的住院药品费(释义七)、住院手术费、床位费(释义八)、膳食费(释义九)和其他费用(释义十)之和。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高端病房(包括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国际医疗部病房或VIP病房),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床位费或膳食费的保险责任。
(2)“给付比例”与给付条件的关系详见下表:
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合理门诊费-已获得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包含以下三项,且本公司对每次门急诊(释义十三)仅给付其中一项。对于符合给付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的,本公司将按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条第三款所列的各项限额内给付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1)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补偿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对其在该次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所进行的门急诊治疗,本公司将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门急诊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释义十四)诊断、处方、救护车费、药品费、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
(2)门诊手术费补偿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在医院进行门诊手术,则本公司将给付门诊手术费补偿金予被保险人。“手术费”指医生在医院手术室内施行手术所收取的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和手术操作费用的总和。(3)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补偿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在门诊进行放疗、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则本公司将给付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2、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指定门急诊费-任何已获得的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3、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计算方法的说明:
“给付比例”与给付条件的关系详见下表:
给付条件                                                                          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等获得费用补偿     100%
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等获得费用补偿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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