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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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英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60岁
保障利益
中英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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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实际支出医疗费用-100元 |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医院的医生进行必要治疗,我们承担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支出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中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治疗,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以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累计不超过180天为限。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我们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实际的医疗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住院费(床位费)、挂号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手术费、麻醉费、药品费、注射费、处置费、输血费、会诊费、救护车费。 另特别规定以下费用不在给付范围:空调费、取暖费、膳食费、护工费、陪人费、陪床费、其他费、水电费、通讯费、特需服务费、杂费及保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