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神州紧急救援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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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神州紧急救援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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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责任 |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经本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紧急送往中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费用,以及到达医院之前所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由于当地医院不能提供治疗,经本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转运到中国境内其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所支出的护送转院费用,本公司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给付保险金。
3.本公司给付的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
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 实际门(急)诊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并因该意外伤害或急性病在中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或急性病发作之日起五日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 |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 实际住院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并因该意外伤害或急性病在中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三十日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住院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住院保险金额时,国寿神州紧急救援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第二页)本合同的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