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上海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卡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9周岁
保障利益
平安上海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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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死亡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 基本保额 | 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给付保险单约定的全部赔偿限额。 |
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 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造成残疾,按保险人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确定残疾等级,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金为本条款所附《上海市家政服综合保险意外伤害程度赔偿金表》(以下简称"本条款附表" )中相应残疾等级所对应的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残疾项目对应本条款附表两项者,如果两项不同级,以级别高者为残疾等级;如果两项同级,以级别的上一等级为残疾等级;残疾项目对应本条款附表三项以上者(含三项),以该等级中最高级别的上一级为残疾等级。 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程度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
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 医疗费用 | 保险人给付必须的、合理的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具体包括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医药费。保险人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取暖费及空调费。除紧急抢救外,被保险人所雇受伤家政服务人员应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院就诊。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累计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10000元,每次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的绝对免赔额为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