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呵护广大女性 人保美丽人生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健康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健康美丽人生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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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万元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 2万元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原位癌,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 | 1万元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接受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20万元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