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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呵护广大女性 人保美丽人生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详细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2万元 [详细条款]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原位癌,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 1万元 [详细条款]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接受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 [详细条款]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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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80 元/年 (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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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健康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健康美丽人生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2万元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女性原位癌,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 1万元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接受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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