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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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50岁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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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本附加险合同及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00%; (2)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确诊“重大疾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12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