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安鑫保20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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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0-55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安鑫保20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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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7 重大疾病释义”所定义的 “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3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前已发生某重大疾病,本附加险合同生效 后再次发生该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现金 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 时,主险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