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提供的28种重疾保障有: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心肌病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注:
1)上述1-25项已应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6-28项
为我司增加的疾病种类。
2)附加少儿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种类会与上述有所不同,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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