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问几个问题。第一,轻度精神病患者,在购买保险前有轻度精神抑郁,但是没有自杀倾向,生活没有任何问题,能工作。
然后购买保险,并如实告知和体检,然后交了10年保险费,又过2年后,因精神疾病发作,在家中病故,没有自杀,请问是否在理赔范围?
咨询网友:(常州) 飞鱼
专家解答:
北京 太平人寿 文心漪
你好!如果保险已经生效10年了,在看看保单合同上的保障范围,如果在其中的话,应该获得理赔 。
北京 太阳联创代理 齐峻
你好,你说的这种问题很简单,保险公司是一定要赔付的,按照保险法就是正常人在保险单生效且缴费满两年的,自杀都是可以赔付的。
深圳 信诚人寿 罗建明
这肯定是赔的,合同都过去10年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正如上面的朋友说过,保险法规定正常人在合同成立两后后自杀还要赔呢?还不要说是精神有问题的人。
嘉兴 太平人寿 范玉梅
听您所说的交费时间好象是99年6月份停售的“鸿寿养老保险----利差返还型”,保险条款上有规定的,请拿出保单来仔细阅读一下,您就会明白了。
请看保险责任,其中有一条 :约定领取年龄前身故 基本保额+无息退还所缴保费。应该是符合这一条的。
具体可以到当地的分支机构,带上保险单,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最后一期交费凭证,以及受益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或先打95519详细咨询一下。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