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加入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不断加强和扩大养老金监管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目前,我国机构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总量不到2000亿元,远远低于发展预期,企业年金市场还存在制度定位不明、运营成本偏高、税收政策摇摆等问题,制约了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论坛嘉宾对企业年金未来的发展方向、盈利模式及银行、保险之间的合作进行了交流。梁涛提出,应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理论研究。
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要研究商业保险如何更好为城镇职工养老、城镇居民养老、新农保等提供经办服务;
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层面,要继续争取契约型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
在个人养老保险层面,要大力推动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和变额年金等年金业务的开展。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满足不同的养老需求。
要加大创新力度,发挥商业保险在精算技术、年金给付等方面的优势,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展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要研究领取期产品的推广与运用。
要继续支持专业化发展。要对企业年金业务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要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资金的安全运用,同时还要加强对临近退休人员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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