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四川 宜宾 人保寿险 冉权
[摘要]凌先生三口之家,夫妻二人今年30岁,年收入7万—8万,收入稳定。女儿今年1岁半。想给全家买份意外险+重疾险,附带给女儿买份教育险。
客户资料:凌先生,30岁,教育/法律,教授,月均收入8000元
年缴保费:15000元
分析现状:
利益分析:
A、张先生:
1、意外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2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2、身价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自然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2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3、大病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被确诊患有31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立即提前给付保障金2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4、养 老:60岁时,可在此账户上动用资金281672元。
5、理 财:30岁时分15年期投入的9万元,若中途不存也不取的情况下,到80岁时,增值到932392元。
B、张小姐:
1、意外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2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2、身价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自然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2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3、大病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被确诊患有31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立即提前给付保障金2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4、养 老:55岁时,可在此账户上动用资金214145元。60岁时为288850元。
5、理 财:30岁时分15年期投入的9万元,若中途不存也不取的情况下,到80岁时,增值到958153元。
C、小宝宝:
1、意外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5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2、身价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自然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5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3、大病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被确诊患有31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立即提前给付保障金5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到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4、教育金:18岁时起到22岁大学期间,每年领取10000元教金,共领取5万元。
5、创业金:25岁时可领取约43000元作创业金。若暂不想用可继续保存,同样会以月复利形式滚存结息,若不存也不取的情况下,到宝宝60岁时可用资金达376327元!
注:1、本资料仅为帮助您理解产品所用,具体规定请以产品条款为准。
2、产品详情请垂询中国人民人寿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全国免费服务电话4008895518
3、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特提醒客户注意。
4、未成年人最高寿险保额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10万,其它地区最高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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