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东莞 信诚人寿 海军
[摘要] 蔡女士,33岁,设计师,月均收入15000元,她想给一家三口上医疗保险,在这我为他设计的是信诚人寿健康保障计划。
客户资料:蔡女士,33岁,设计师,月均收入15000元
分析现状:
蔡女士家庭保险计划
33岁先生保险计划年交保费6761.5元,交费期22年,合计保费148753元。
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赔32万(其中55岁前32万55岁后22万),疾病身故赔22万(其中55岁前22万55岁后12万)、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额10万、第二次、第三次以及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额10万、意外险保额10万(残疾按比例赔)、意外医疗2万/次、手术津贴2000元/次、红利分配10.5万(80岁时中等红利加特别红利)、医疗费用报销8000元/年、住院津贴50元/天、保费豁免。
■寿险不赔的责任三条
(1) 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
(2) 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造成的;
(3) 因自身的故意犯罪和抗拒依法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
保险利益:
■生命保障
如果意外身故可以获得32万的身故赔偿(特殊情况下意外身故赔42万,55岁前意外身故赔32万,55岁后赔22万)并加上没有抵交保费的累计红利和特别红利。
如果是疾病身故可获得22万的赔偿(55岁前22万, 55岁后12万)并加上没有抵交保费的累计红利和特别红利。
■红利
在80岁时按中等累计红利和特别红利有12.2万元,可用来补充养老。也可以抵交保费或是现金领取,但是累计红利会减少。
■现金价值
可用于自动垫付保费,保单借款或是终止合同补充养老,比如80岁时有91294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在合成立之后因意外或是90天后因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理赔程度时患10种常见疾病,保险公司给付1.5万赔偿。
重大疾病的理赔要求很严,重疾虽是保监会规定和统一了的,要拿这个钱必须达到合同约定重疾条件或采用了合同规定的治疗方法,不过信诚在这方面比较人性化了,对于常见的10种重疾未到那么严重时就给重疾一定的保额了,并且这时治病容易治好,花钱不多,人受的苦痛也少.
比如我一个客户的妻子前不久乳腺纤维瘤去医院动手术,用了4000多,但是她因为重疾是买的TK不能获赔,而医疗是买的住院津贴50/天,和手术津贴,后来在TK仅获得600多元的赔偿.如果是买的这种及时予10万元保额,她最少可以获得1.5万的赔偿.不仅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而且还有多出来的钱做后期的疗养,真正体现了人性关怀。
如果在合同成立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达到28种情况之一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多次重疾保险金
在理赔过及时予重大疾病险后,本重疾险的保费免交保险有效。第二次发生合同分组中的重疾赔付重疾保额10万,第三次发生合同分组中的重疾以及恶性肿瘤再赔重疾保额10万。
■意外伤害医疗
因意外发生医疗每次最高赔医疗费2万,包括门诊和住院,重症双倍给付(只要是不低于2级医院的医院治疗都有效)。
■意外残疾或身故或烧烫伤
因意外残疾(按残疾比例赔)和身故赔10万,特殊情况下的意外双倍赔偿。
■手术津贴
因意外或疾病施行手术,按手术等级最高给2000元/次手术津贴。
■红利抵交保费或保单借款
如果因经济原因可以申请红利抵交保费或是保单质押借款交保费或是用于家庭不时之需。
■附加险的变更
所有的附加险可以在最迟保单周年日前一个月申请变更,包括变更主险的交费方式。
■住院费用报销:(没有指定医院限制)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年最高报医疗费8000元,包括同一疾病住院前14天和出院后30天的门诊费以及自费药(非社保用药),对于医疗费按百分之八十报销。
■住院津贴: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天给付住院津贴50元,重症给100元。
■ 定期寿险保障:
如果在55岁(包括55岁)以前身故可获得10万赔偿,在保险有效期内可转换险种,不须可保证明。
■保费豁免
在交费期内发生重疾主险保费(2万保额)以及定期寿险保费(10万保额)保费免交,保险有效。
■ 寰宇金卡介绍
免费获赠"信诚寰宇金卡"。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享有信诚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24小时国内、海外紧急支援和全球旅游咨询服务:
1、 医疗救援(无限额保障) 2、 住院按金保证(最高39,000元港币)
3、 亲友探病费用(600港币?5天/1,950港币?4天)
4、 出院后疗养(600港币?5天/1,950港币?4天)
5、 治疗后之医疗服务(无限额保障) 6、 跟进持卡人之医疗状况
7、 递送必需药物/医疗设备 8、 派遣医生
9、 旅行证件补发迁送 10、护送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原居地
11、安排紧急返回原居地 12、更改行程之紧急安排
13、代寻行李服务 14、全球旅游咨询
15、法律转介 16、电话医疗咨询、建议、评估、转介及约见
17、运返遗体/骨灰回原居地(无限额保障)
33岁女士保险计划年交保费5648.8元,交费期22年,合计保费124273.6元。
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赔17万(特殊情况下赔22万),疾病身故赔12万、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额10万、第二次、第三次以及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额10万、意外险保额5万(残疾按比例赔)、意外医疗1万/次、手术津贴2000元/次、红利分配11.7万(80岁时中等红利加特别红利)、医疗费用报销8000元/年、住院津贴50元/天、保费豁免。
■寿险不赔的责任三条
(1) 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
(2) 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造成的;
(3) 因自身的故意犯罪和抗拒依法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
保险利益:
■生命保障
如果意外身故可以获得17万的身故赔偿(特殊情况下意外身故赔22万并加上没有抵交保费的累计红利和特别红利。
如果是疾病身故可获得12万的赔偿并加上没有抵交保费的累计红利和特别红利。
■红利
在80岁时按中等累计红利和特别红利有11.7万元,可用来补充养老。也可以抵交保费或是现金领取,但是累计红利会减少。
■现金价值
可用于自动垫付保费,保单借款或是终止合同补充养老,比如80岁时有87624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在合成立之后因意外或是90天后因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理赔程度时患10种常见疾病,保险公司给付1.5万赔偿。
如果在合同成立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达到28种情况之一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多次重疾保险金
在理赔过及时予重大疾病险后,本重疾险的保费免交保险有效。第二次发生合同分组中的重疾赔付重疾保额10万,第三次发生合同分组中的重疾以及恶性肿瘤再赔重疾保额10万。
■意外伤害医疗
因意外发生医疗每次最高赔医疗费1万,包括门诊和住院,重症双倍给付(只要是不低于2级医院的医院治疗都有效)。
■意外残疾或身故或烧烫伤
因意外残疾(按残疾比例赔)和身故赔5万,特殊情况下的意外双倍赔偿。
■手术津贴
因意外或疾病施行手术,按手术等级最高给2000元/次手术津贴。
■红利抵交保费或保单借款
如果因经济原因可以申请红利抵交保费或是保单质押借款交保费或是用于家庭不时之需。
■附加险的变更
所有的附加险可以在最迟保单周年日前一个月申请变更,包括变更主险的交费方式。
■住院费用报销:(没有指定医院限制)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年最高报医疗费8000元,包括同一疾病住院前14天和出院后30天的门诊费以及自费药(非社保用药),对于医疗费按百分之八十报销。
■住院津贴: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天给付住院津贴50元,重症给100元。
■保费豁免
在交费期内发生重疾主险保费(2万保额)保费免交,保险有效。
2岁小朋友保险计划年交保费3837.5元,交20年(宝康少儿险保费递减),合计保费76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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