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河南 新乡 中国人寿 赵树香
[摘要] 杨小姐,20岁,业务员,月均收入2000元,她想买商业医疗保险,在这为他设计的是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保险计划。
客户资料:杨小姐,20岁,业务员,月均收入2000元
分析现状:
客户的保障权益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满期生存: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62400元,本合同终止。
四、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九十日(按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九十日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九十日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每年可以赔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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