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广州 中国人寿 林桂锋
[摘要] 温先生,46岁,老板,月均收入10000元,他没有买商业医疗保险,在这为他设计的是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计划。
客户资料:温先生,46岁,老板,月均收入10000元
分析现状:
保障权益
康宁终身保险
重疾保障: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按基本保额的二倍赔付12万元,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而残疾保障与生命保障继续有效。
高残保障:因意外或疾病造成的身体高度残疾,按基本保额的三倍赔付18万元,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生命保障:因意外或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三倍赔付18万元,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豁免责任:缴费期内重疾,免交以后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附加权益: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
重大疾病: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3、脑中风后遗症;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恶性肿瘤;6、瘫痪;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8、严重Ⅲ度烧伤;9、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10、主动脉手术。
八大高残: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节肢踝关节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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