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上海 平安人寿 顾蟾新
[摘要] 刘先生,31岁,职员,月均收入10000元,目前在上海上班,无车无房(农村有房),家庭月支出最低3000元,个人所持股票市值4万,另外存款有5万。在这我为他夫妻俩设计的是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医疗险计划。
客户资料:刘先生,31岁,职员,月均收入10000元
侧重需求:子女教育金 其他 意外险 医疗保险
分析现状:
主被保险人:刘先生31岁性别男1类职业
主险产品名称: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
基本保险金额:50000元
保险期间:终身
主险的首年保险费交费:1520元
交费年期:30年
附加险产品名称基本保额金额首年保险费交费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3份78元/年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份390元/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50000元70元/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10000元78元/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10000元180元/年子女
1年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10000云32元/年子女
刘先生的首年保险费:总计:2348元/年
其他被保险人(刘太太):
其他被保险人:刘太太女士26岁性别女1类职业
附加险产品名称一基本保险金额首年保险费交费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份223元/年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3份51元/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10000元78元/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10000元14元/年
刘太太的首年度保险费:总计366元/年
全家合计支出首年度总保费:(2348元+366元)=2741元/年
我们提供的保险利益
(一)分红:
您可以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
(二)世纪同祥同时身故特别利益
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
两个被保险人在30天内先后身故,且身故均发生在各自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按世纪同祥的保险金额追加给付,特别利益条款效力终止。
(三)保证可保
特别利益条款生效之日起60天内,仍生存的被保险人可申请投保当时指定的终身寿险。
*任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的,我们不提供同时身故特别利益。
主险被保险人刘先生31岁性别男
(四)身故保险金:50000元-100000元因意外身故
6520元-50000元因疾病身故
(五)医疗保险利益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份390元/年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住院费用保险金限额:6000元
其中门诊费不超过:600元
器官移植手术费用限额:3000元
器官移植手术费用限额:20000元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30/元疾病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
(六)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3份51元/年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30/元意外伤害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
*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180天。
(七)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30/天重大疾病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
*每一保单年度内重大疾病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90天。
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相应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八)刘先生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50000元70元/年
子女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10000元180元/年子女
子女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10000元32元/年子女
意外伤害保险利益
本人子女
意外伤残保险金:5000元-50000元1000元-10000元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25000元-50000元5000元-10000元按《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特别保险金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50000元10000元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并于180天内身故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50000元10000元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并于180天内致残,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25000-500005000-10000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并于180天内生三度烧烫伤,按《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10000元78元/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限额10000元10000元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超过100元的部分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