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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家庭主妇购买健康医疗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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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960年4月出生,女,49周岁,无任何保障,购买健康医疗方面的保险,选择:守护专家住院医疗(推广版)个人疾病保险,年交保费713元,保障10万元的住院报销帐户。在这我为他设计的是40岁家庭主妇购买健康医疗保障计划。

原创作者:江苏 南京 人保健康 宋卫华

[摘要] 1960年4月出生,女,49周岁,无任何保障,购买健康医疗方面的保险,选择:守护专家住院医疗(推广版)个人疾病保险,年交保费713元,保障10万元的住院报销帐户。在这我为他设计的是40岁家庭主妇购买健康医疗保障计划。

客户资料:陈女士,49岁,家庭主妇等,月均收入2000元

侧重需求:医疗保险

分析现状:

保障内容:

(1)住院费用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对入住普通病房期间,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险费用、手术费用),本公司按80%的比例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每次住院各项医疗保险金的给付以付表相应档次规定的单项保险金额为限。

附:每次住院单项保险金额(元)

 
一档
二档
三档
床位费用
平均每日限额
50
80
100
总限额
4500
7200
9000
药品费用
平均每日限额
100
150
200
总限额
9,000
13,500
18,000
护理费用
200
500
900
诊疗费用
200
500
900
治疗费用
1,500
3,000
4,500
检查化验费用
2,000
4,000
6,000
手术费用
2,000
4,000
6,000
保证续保权终止额度(元)
100,000
200,000
300,000

(2)额外保障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推荐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八一医院、南大二附院、中大科技医院、鼓楼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在给付上述住院费用保险金的基础上,再另外给付5%的额外保障保险金。(外省市的各根据当地的推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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