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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理赔有什么限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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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现在市面上很多重疾险都是需要通过审核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来作为接不接受投保的条件,这使很多消费者在接受一次理赔后无法续保,虽然市面上也有多次理赔的保险,但是多次理赔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一些人会认为无论何时患上何种大病都可得到理赔,事实上这是一种误区。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多次理赔的限制条件各有不同,投保人需要满足相关限制条件后方可获赔。

  一般来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通常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两组或三组,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投保人可获赔,但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投保人必须确保自己每次所患的重大疾病都在不同的组别。即便如此还会有其他的一些条件限制,比如两次确诊重疾间隔需达到一定时限,如有的产品规定是1年。

  对于这种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有的认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以弥补“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陷,是保险产品的创新。而有的则认为,人一生中罹患2种或3种大病的概率很小,所谓多次赔付不过是保险公司扩大销售的噱头。

  业内人士分析,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将重大疾病分为不同组别,其分类还是比较讲究的。如以某公司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为例,a组属于治疗费较高而死亡率也较高的病,比如恶性肿瘤生存率就很低,b组属于暂时死不了,但无法治愈的病,比如双耳失聪、瘫痪等,c组主要是心脏功能方面的,是一些容易导致迅速死亡的病。因此,假如投保人先患b组中的重大疾病再患其他两组中的重疾,拿到理赔款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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