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具有投资性。一些险种,尤其是
养老保险,自身便具有储蓄性质,如在保险期间出现了保险事故,可获得赔偿,如未出现事故,则可在到达一定年龄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这部分保险金会超过我们交纳的保费和保费因时间增值的利息收入之和。有的险种还会支付保险公司经营的红利给投保人。这是因为保险公司为了保证公司稳定经营,按期如数支付保险金,必须将收取的保费进行集中有效的投资,壮大自己的资金实力,支付红利是对投保人的一种奖励。参加保险得到的保险金绝不会象股票投资、钱币投资和邮品投资一样有涨有跌,而是根据保险合同确定的一个固定金额,不会因行情变化而变化,这种收益的稳定性可使投保人心中有数,便于合理安排资金,因参加保险而获得的赔偿或每月的给付,不用交纳所得税和利息税,国际上对保险金也不征收遗产税,这是保险投资优于银行储蓄、购买企业债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