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生儿”医保已经开始办理,记者走访了一些社区发现,一些“准妈妈”在办理时容易忘记带一些材料,包括比较重要的孕检手册等。
需要注意三点
1.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凡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准新生儿可以参加医保。
到社区办理时,除了必须的身份证、户口簿之外,孕妇保健手册是必须携带的,尤其是立卡首页和第二页的复印件。
2.在办理完“准新生儿”医保后,等孩子出生后,给孩子办理完落户手续后,要拿着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新生儿的户口簿,到医保中心及时办理更名。
3.办“准新生儿”医保时,为保障其连续享受医保待遇,需要一次性交两年的钱,也就是交到2012年年底,需要交200元。
需要哪些材料
按新政策规定,为准新生儿办医保,可以到沈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办理。
办理手续时,要提供以下资料:准新生儿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新生儿的参保信息通过录入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新生儿及准新生儿的待遇起止时间,自参保缴费到账起(保险费缴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缴费年度12月31日止。
经办时间
1.每年1~8月份的1~20日办理当年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参保业务;
2.每年9~11月份的1~20日办理当年及下一年度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参保业务;
3.每年12月份的1~15日办理当年及下一年度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参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