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就业政策扶持,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一是强化就业技能提升。为增强妇女的市场就业竞争力,不断拓宽她们的就业渠道,针对妇女特点,依托全县各种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妇女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截止目前,城乡妇女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城乡妇女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234人;技能提升培训904人;创业培训(SYB培)1104人;二是强化就业政策扶持。通过落实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形式促进妇女就业,努力为“4050”妇女和就业困难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帮扶。今年来,对489名失业妇女公益性岗位发放社保补贴63.6万元;提供就业扶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0.8万元;招聘15名就业困难女大学生为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公益性岗位、招募“三支一扶”女大学生20名、大学生村官94名。三是积极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先后与残联、妇联、共青团及大型企业共同举办了特色专场招聘会15场。先后有1500家单位参加招聘会,提供岗位22000个,有3500人实现了就业,其中妇女1925人。另外,2012年1月份成功举办了全县就业困难大学生暨春风行动公益招聘会,有138名大学生及123名城乡劳动者签订了就业协议,其中妇女154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不断加大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规范和完善,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截止11月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妇女人数达3.54万人,比去年增加3100人;基本医疗保险达5.5万人,比去年增加1050人;失业保险人数达3.6万人,比去年增加1600人;工伤保险人数3.2万人,比去年增加2500人;生育保险1.8万人,比去年增加1100人。
强化执法维权力度,妇女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直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列入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在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及专项检查过程中注重宣传、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每年都结合春暖行动、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对用人单位检查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休息等方面是否实现男女平等、女职工四期特殊保障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存在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今年以来,共督促481家用人单位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新增参保1290人,其中女职工709人;受理举报投诉422起,涉及职工618人,其中女职工405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8件,其中涉及女职工案件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