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新规定,35万市区参加医保的居民、学生儿童如果不幸得了大病,除医保正常报销外,也可以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二次补偿。
在当年度居民、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时,从结余部分提取10%,用于补助参保对象在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最高补助2万元。困难血透人员费用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二次补偿办法执行,达不到2万元的对其补助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的50%。从2010年9月1日起,学生儿童因患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等在门诊进行专科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可以按比例结报,最高报销限额从5000元提高到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