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由于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着自身抵抗力免疫力方面引发的疾病,以及外部突发的意外伤害的风险,所以需要保险体系的解决。
同时,我们也看到虽然少儿住院基金可以解决部分的费用问题,但是由于她是保而不包的。对于将近60%的住院费以及住院以外的所有医疗费用,都是无能为力的。
同样的,就算儿童的父母双方都有团体保险,但是也不是100%解决医疗费用的。而在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四金)都没有得到100%实施的现实情形中,单位的团体保险的福利制度的实施率也是比较低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大的普通民众必须“自力更生”,利用商业保险市场来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购买相关的少儿健康险产品来规避风险。
因为重大疾病和普通的小毛小病以及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都会引发无法预料的经济损失。同时政府部门和保监会规定,在上海地区以儿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总保险金额不可超过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