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版“大病救助”正式试点
六种大病11县(市)患儿医疗费能报九成
昨日,我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商报记者郑筱倩
六病种11县(市)患儿医疗费报九成
6个病种分别是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不同病种确定了不同的全程治疗费用标准,患儿在限额标准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70%,医疗救助补偿比例为20%,其余10%,由患儿家庭承担。
试点地区为新郑、宝丰、鲁山、郏县、清丰、博爱、息县、沈丘、上蔡、西平、新蔡。
参合农民门诊费用也能报销
昨日,省卫生厅同时发出了《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本年度,各省辖市要将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县(市、区)总数扩大到所辖区县总数的50%以上。这意味着,这些地方的参合农民,看门诊的费用也能报销。
按要求,新农合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当即减免,年度补偿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间可以调剂使用,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全额自付。
支付方式转向按病种、人头付费
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从按项目付费为主体的医疗费用后付制,逐渐转向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
据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包括总额预付制及按人头、按病种、按项目和按服务单元(住院床日、人次)付费等支付方式。
2010年,省卫生厅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了二七区、惠济区等4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