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终身享有参与分配公司经营成果的权益。(红利属不确定性,故不列明预测数值)
k、红利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累积账户的,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2、如意安康健康保障(如意安康(A)+附加如意安康重疾(A))
(1)、满期金: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给付满期祝寿金14910元,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2)、重大疾病保障金:合同生效90天后,患合同列明的30种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10万元,给付后,[附加如意安康重疾(A)]合同效力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3)、人身保障:
①、合同生效90天内,因意外或非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已缴保险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②、合同生效90天后,因意外或非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向投保人给付710元*缴费期数,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4)、保费豁免
①、在交费期内,若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可豁免后续如意安康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②、在缴费期内,若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重疾,给付重大疾病保障金后,可豁免后期如意安康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1)、人身保障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疾,给付5万人身保障,合同效力终止。
(2)、意外医疗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门急诊费用或医疗费用,按100%足额报销,年累计额度1万元。
备注:1、此方案[客户权益]为条款主要内容,仅作客户理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