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患条款所列任何一种男性/女性重大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额外给付20000元的男性
/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内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内(含90天,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患条款所列任何
一种重大疾病,将无息退回已缴付的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事故患条款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则
无此限制。
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3.语言V1.37本保险计划书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9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26慢性呼吸功能衰竭;27.严重多发性硬化;28.脊髓灰质炎;29.全身性重症肌无力;30.严重冠心病;31.严重心肌病;32.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3.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4.严重克隆病;3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6.1型糖尿病;37.肺源性心脏病;38.植物人状态;39.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40.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男性/女性重大疾病包括:
男性重大疾病:1.睾丸癌;2.阴茎癌;3.前列腺癌
女性重大疾病:1.子宫癌;2.子宫颈癌;3.乳房癌;4.卵巢癌;5.输卵管癌;6.阴道癌
以上第1-25项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疾病定义,第26-40项及男性/女性重大疾病为我们增
加的疾病种类。
*具体疾病定义以条款为准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至6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