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购买保额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最长的缴费期,每年的保费最低。相应的,在客户给出预算的情况下,最长的交费期,可以为客户设计最高的保额。
2、三高一低:发病率高,治疗费用高,治愈率高,发病年龄低龄化。如果在交费期间发生重疾,保险公司要立即理赔,此时保险合同终止,后期未交完的保费也不用再交了,这就是用最少的钱,换得最大的保障,最大限度的实现风险共担,这不正是我们买重疾险的初衷吗?而往往,当发生疾病时,人们会悔恨当初买少了,但此时想买,已经买不了了。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我们在帮客户做保险规划时,要尽可能的设计足额的保险,而为了减少客户的交费压力,建议选择最长的缴费期。
3、交费压力是在不断的下降的。两方面:一方面是收入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是通胀的客观存在,这样就间接的将通胀的风险转嫁给了机构。比如现在每年交1万、5万,和20年后,30年后,每年交1万,5万的压力是不一样的,相信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智慧的不足,我们往往会错失一些好的机会,但是假如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对自己的突破也是有帮助的。
4、长的缴费期可以缩短,但短的缴费期不能拉长,将这种弹性的选择权保留给自己。除了大病的保障需求,我们还要为自己准备养老。在大病险拉长交费期的情况下,我们每年可支配的盈余会多一些,可以将这部分钱来为自己储备养老金,进行更加全面的规划。等到将来收入不断提升时,手头该投资的也都投资了,如果想选择将缴费期缩短,那也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