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30天后仍生存,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豁免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交纳保费期间身故、全残或自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自投保人身故、被鉴定为全残或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之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我们将豁免本附加合同的应交保险费,且附加合同持续有效。
小孩正处于长身体的关键时刻,也正是容易生病的时候。因此,宜早不宜迟,现在就开始为你的孩子选一份重疾险吧,比如太平人寿的阳光天使少儿重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