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保费低廉孩子都享受得起的保障
针对性强专门保障少儿高发重疾
保额无限建立真正充足健康基金
投保年龄:30天至16周岁
保险期间:至年满25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
缴费期间:至年满25周岁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在合同生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手术是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川崎氏病(伴有冠状动脉瘤)、进行性脊肌萎缩症、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暴发性肝炎、Ⅰ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重型脑损伤、严重烧伤、双目失明、肢体缺失。
三、被保险人身故的,将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上述“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