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已按参合农民人均15元的标准购买商业保险,并按要求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总额的80%拨付至商业保险机构。同时,将于3月20日前完成网络对接,实现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市、县两级也相继成立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办公室。
据悉,此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居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按照要求,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将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具体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胃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