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据悉,今年新农合全国人均筹资增加到340元,其中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农合总筹资额可达2700亿元。
不过,善政之下,其实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什么叫“大病医保”?进一步说,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应该有多大?从8种疾病扩展到12种,从12种增加到20种,似乎大病医保制度保障的是大病,通过将更多病种列为“大病”、纳入保障范围来降低民众负担。但是,现实情况是复杂的:有些并不太“大”的疾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治疗费用较高;有些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开销同样很大;有些伤残性疾病治疗费用很高,却不在20种大病之列……即使再增加几十个大病病种,可能也无法照顾到各种情况,难以完全避免农民“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