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将为大学生统一买大病保险,即将在大学生中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行期一年。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因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在榕高校大学生均为保障对象。
在买大病保险的试行期一年内,在榕高校大学生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统计部门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实行分段补助:5万元以内的,支付比例为60%;5万~15万元的,支付70%;15万~25万元,支付80%。大病险参保个人不另外缴费。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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