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作为一个家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成员,他们的一切都时时紧系父母的心,也是一个家庭最为核心的一员,为此,各保险公司推出很多以小孩为重心的险种,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人保寿险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一些相关知识。
一、它的投保范围、
投保人:年满18周岁
被保险人:出生满28天至14周岁。
二、所受的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
三、它的相关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见6.1)导致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见6.14),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四、它的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除外;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出现与确诊重大疾病相关的症状而于90天后被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
(3)先天性疾病;
(4)您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假如发生上述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综上所述,为了你所投保的保险利益,了解清楚有关人保寿险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一些相关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