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保险又称
教育金保险、子女教育保险、孩子教育保险,是以为孩子准备教育基金为目的的保险。教育保险是储蓄性的险种,既具有强制储蓄的作用又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一、教育保险的对象: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17周岁;有些保险公司的教育金保险所针对的对象为出生满30天~14周岁的少儿。
二、教育保险和其他保险的区别:
教育保险以为孩子准备教育金、存钱为主,相比其他保险其保障功能稍弱。
三、教育保险特点和功能:
教育保险具有强制储蓄的作用,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和孩子未来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来为孩子选择险种和金额,一旦为孩子建立了教育保险计划,就必须每年存入约定的金额,从而保证这个储蓄计划一定能够完成。
教育保险同时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
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所以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教育保险同时也具有理财分红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它一般分多次给付,回报期相对较长。
四、教育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教育保险主要分为3类:
一是纯粹的教育金保险,提供初中、高中和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用,通常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
二是可固定返还的保险,其返还的保险金不仅可以作为孩子上学期间的教育费用,在以后还可以持续提供生存金。
三是理财型保险,如
万能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等,具有较强的投资理财功能,也可作为教育基金的储备,在孩子初中、高中或者大学中的某个阶段领取作为其教育金。
五、教育保险的优点和缺点:
教育保险的优点是兼具储蓄、保障功能。通常,不仅可在被保险人一定年龄后按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教育金,还可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等方面的给付及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的优势。缺点是,短期不能提前支取,资金流动较差,早期退保可能本金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