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导致一、二、三级残疾,
②:合同生效180天后或最后复效日起18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初次患上重大疾病,并于确诊日后14天仍然生存。
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9.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2.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4.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25.多发性硬化症26.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27.肺源性心脏病28.脊髓灰质炎29.终末期肺病30.植物人状态31.象皮病32.埃博拉病毒感染33.坏死性筋膜炎34.重症肌无力35.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6.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7.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8.疾病末期
以上第1-24项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疾病定义,第25-38项为我们增加的疾病种类
*您可同时投保①、②或仅投保①(②不可单独附加于主险)。
案例
宝宝是一个0岁的小男孩,父母为他购买了5万元保额的小太阳教育年金保险,并附加了5万元保额的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宝宝的父母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至宝宝18周岁,则每年需缴纳保险费5026.5元,一共缴费18次,共计90477元。
投保后,宝宝可获得:
-立即享有不低于50000元的全残和身故保障
-18-21周岁,每年15000元的大学教育金,共计60000元固定生存给付
-25岁保险期满,40000元的成长基金。共计100000元
-保险期间内患上重大疾病,还可获得50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此外,宝宝的父母还可以根据保险公司分红业务经营状况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每年都有机会获得分红呢!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或故意自伤;
2、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害;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犯罪行为、拒捕、醉酒、挑衅,或由于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
6、核能、生化武器、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恐怖活动、内乱、暴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