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大学教育金或成长基金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
(3)您所能提供的其它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原件: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4)医院、公安部门或我们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检验报告书;
(5)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6)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您所能提供的其它与理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3、申请全残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原件: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
(4)医院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
(5)我们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6)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您所能提供的其它与理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10.5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
申请保险金时,我们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的机构做身体检查及鉴定。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我们有权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10.6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所确定的身故日为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能提供证明文件,足以证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我们将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为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将先行扣除任何没有还清的保单借款和自动垫缴的保险费等款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您欠缴的保险费。如果领取身故保险金后,发现被保险人仍然生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于知道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笔身故保险金归还我们,在被保险人失踪期间,如有其他应给付的保险金的,我们将依约给付,但将先行扣除任何没有还清的保单借款和自动垫缴的保险费等款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您欠缴的保险费。【第11章保险合同的变更】11.1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我们。如果您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因您未能及时通知我们,而使我们无法提供给您相应的服务,我们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