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先生为孩子办理了教育储蓄,近日,他为取出到期的教育储蓄绞尽脑汁——都是一张“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难倒了他。
一张证明难倒取钱家长
曲先生告诉记者,他为孩子存的教育储蓄金半个多月前就到期了,但当他前往银行领取时,银行告知他,除了需基本的证件外还需由学校提供一张“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于是他在孩子的学校琼山某中学开了一张证明,没想到,再次到银行取钱时,银行又说这张证明无效。
“银行说需要税务局的三联单。”无奈之下曲先生只好又到学校。但办公室的吴主任称学校只能提供这种证明,没有什么“三联单”。这可让曲先生犯难了。“为这事,我学校、银行跑了好几趟。”费尽周折不说,曲先生对如何才能把这笔钱以教育储蓄的名目取出来,还束手无策。
学校不知“证明”为何物
据了解,从2000年开始,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金融机构都可以办理教育储蓄,客户可以享受利率优惠,免征存款利息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记者采访了银行方面的有关负责人,据其称,该证明应是一式三联的,原联给税务局,一联给银行。他表示,该证明应由学校出示,学校要到税务局去领取。
带着银行方面出示的证明样本,记者来到曲先生儿子就读的中学。该校办公室吴主任表示,曲先生的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学校肯定会按规定帮他们办理这件事,但是他们确实不知道这个事情怎么办。
证明由税务局发放
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计财科了解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教育储蓄的规定文件,学校不知情也属正常。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教育储蓄是居民个人为其子女接受教育非义务教育而每月固定存额,到期支取本息的储蓄。虽然教育储蓄很早就有了,但是出具税务局发放的证明则是从去年才开始的。
该局税政管理处处长陈群称,证明不能由家长个人领取,必须由学校办。证明都已发放到各个区局,学校所属区税务局去领取证明即可。校方在领取证明时,只需出具学校委托人的证明,之后根据内容填写并盖上学校的印章交给家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