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少儿,0岁,儿童,月均收入0元
男,0岁,投保吉祥人生,保险期间20年,保额10万,5年交,年交保费14470元,累计共交72350元。
保险利益:
1.意外身故保障。18周岁之前,如果不幸因意外身故,可获已交保费的110%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18周岁至20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如果不幸因意外身故,可获1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疾病身故保障。180天以后,至18周岁前,如果不幸因疾病身故,可获已交保费的110%的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年满18周岁以后,至20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如果不幸因疾病身故,可获10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180天以内,如果不幸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3.满期生存金。被保险人于2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可获10万元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4.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
来源:孙先锋 烟台 合众人寿
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