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张小朋友,5岁,孩子,月均收入0元
年缴保费:6980元
客户需求:张先生想趁着年轻,给孩子攒点钱上大学时用
5岁宝宝的保障计划
险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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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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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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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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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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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至尊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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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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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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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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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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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08定期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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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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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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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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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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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交保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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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0元(58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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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10万+累积红利保险保险金额)×1.05+终了红利,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6790元;
(2)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6790*1.1=7469元。
2.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18周岁前,给付①+②①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险金额10万+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终了红利。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作者:董旭艳,烟台新华人寿
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