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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少儿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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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子女大学学习储备教育金,可选择在子女18、19、20、21周岁时领取教育金,或在子女18周岁时一次性领取教育金。

  大学教育金

  您可于投保时从下列两种大学教育金给付方式中选择一种:

  (1)按年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和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年领取金额给付大学教育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教育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2)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一次性领取金额一次性给付大学教育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您未作选择,我们以按年给付的方式给付大学教育金。

  您可以在被保险人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1年前,向我们申请变更教育金给付方式。

  身故或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向主险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支付的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大学教育金后的剩余部分;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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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教育金?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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