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9月2日,在四川巴中市龙泉外国语学校,一李姓老师要求表现差的学生写承诺书并交2000元保证金才能入学。家长认为老师是故意刁难,“明摆着不让孩子上学”,双方由此发生抓扯。李老师事后解释称,“保证金”只是一种督促手段,学校也无要求,自己纯粹是出于一片苦心。
钟飞兴(广东职员)
这位老师的做法,看起来颇有些“苦肉计”的意味。不过,更多的人对此并未买账,而质疑其是以督促之名行敛财之实。
应当说,在教育已越来越功利化的背景下,人们的这种质疑并非空穴来风。且不说学校或者老师以各种名义敛财已成常态,单说所谓“不让差生上学”,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不过,质疑终归只是质疑,而非确凿的事实。但退一步说,即便要求学生写承诺书并交保证金真是一出“苦肉计”,如果这算是教育方法的话,那也是一种非常拙劣并极为失败的教育方法。
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容不得别人剥夺。尽管是出于“好心”,其效果显然是恶劣的:不仅败坏了老师的形象,更为重要的是对成绩不好的学生的再次伤害,会给学生和家长一种歧视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