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规格要求和所采取的重要措施等拟定的计划或纲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教育规划,是有计划按比例地办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标志。规划通常分长期规划 (5年以上)和短期规划(1年左右)2种。
教育规划的内容,包括说明规划期间教育工作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各种关系,指出教育要为什么目的服务,要培养什么规格的人,采取什么途径和方法来达到预定的目的。此外,还包括各项工作指标、工作的程序和步骤,以及规划实施中可能会产生什么障碍和困难,如何协调工作的进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3~1981年,共制定了 6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关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在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一九八一~一九八五)》中,关于教育的规划是:“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充实加强小学,整顿提高初中,调整改革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扫除文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打好基础。”
制定教育规划必须有科学依据。在中国制定教育规划的依据主要是:
1、根据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和可供社会咨询等方面的功能来制定教育规划,使教育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依据教育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使社会的人才供需在数量上和规格上基本平衡。
在制定教育规划时:
1、要摸清各部门现有科技干部队伍的状况。这是确定新的人才需求量的出发点。
2、要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做好人才预测。
3、要对本国或本地区的教育培养能力做出客观估计。
4、要从实际需要出发,调整本国或本地区教育,实行多样化、多层次、多规格办学;实现专业比重协调化,使数量规格与要求一致,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比例合理化。
教育规划是指为实现预期教育目标所需要的费用而进行的一些列资金管理活动。根据教育对象不同,教育规划可分为个人教育规划和对子女教育费用的财务规划两种。
个人教育是指个人接受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养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是个人自我完善和终身学习的重要形式,是提高个人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子女教育又可分为基础教育和大学教育,无论是何种教育消费,其使用的规划技术都十分相似。大学教育费用普遍很高,对其进行理财规划的需求也最大。个人教育规划在消费的时间、金额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较大,子女教育规划通常是个人家庭理财规划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