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理:要求资助人的职位,所在地,业绩相符合的收入。比如,一个国家公务员你开七八万收入是很少见的,但是一个外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你开他十三四万的收入,签证官也认可的。并且未必会看纳税证明。
b、合法:是正当的收入。我们生活中的灰色收入,签证的时候签证官可以考虑到。但是,比如(1)私自出租的房屋,没有合同和纳税(2)私卖的房屋,只有一个合同,没有上级房屋交易中心或者中介或者管理部门的证明(3)不合法的兼职(4)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c、可用的:这是我们遇见最多的问题。不是存在你名下或者你资助人名下的资金都是可用的。签证官最喜欢的资金是存款时间长,存入间隔均匀,每笔金额小的资金。很简单,因为这样最一目了然地看出你的资金是由资助人的收入一点一点积累的。不会是借入来应付签证的。我们每人考虑自己的资金的时候,就应该这么想,我能不能说服签证官,我的资金不是借来的。主要从两个角度说服,时间长或者有资金来源。如果第一个条件不能满足,那就要证明父母的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