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及青岛市卫生局、财政局《青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普及社区居民卫生防病知识和技能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6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职责
(一)项目实施范围:12个区、市。
(二)职责: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师资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市项目进展信息,加强质量控制。
2、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及项目资金使用与综合管理。
3、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负责本辖区项目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辖区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职责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任务;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宣传栏等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社区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定期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